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?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?
2023-05-06 10:11:07 来源:剧情啦
一、
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
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标准为:
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,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,是医疗事故罪。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,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。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,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。主体为特殊主体。
二、
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
找法网提醒您,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。首先,进行协商处理。在协商争议时,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。再有有争议时,对结果不服的,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,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。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六十一条
非法行医,造成患者人身损害,不属于医疗事故,触犯刑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有关赔偿,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三、
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流程
1.委托
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,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;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。
2.受理
3.初次鉴定
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,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,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。
4.补充鉴定
5.重新鉴定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,进行重新鉴定:
(1)司法鉴定机构、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;
(2)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;
(3)原鉴定使用的标准、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,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、不准确的;
(4)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;
(5)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;
(6)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;
6.复核鉴定
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,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,进行复核鉴定。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,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。
7.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
8.出庭